三、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将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卫生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粮食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