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将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卫生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粮食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