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案件涉及63地市

  “制售‘瘦肉精’犯罪网络之复杂、生产销售数量之大、手段之多样,让人触目惊心。”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执法工作指导处副处长许成磊说。

  据侦查,湖南邵阳“7・11”生产销售“瘦肉精”案中的“瘦肉精”主要来自浙江。

  公安部迅速协调指挥各地公安机关查明,2008年3月以来,浙江绍兴人陈秋良为牟取利益,在浙江省奉化市租赁厂房车间,非法生产“瘦肉精”,供给湖南、湖北、广东、福建等多名下线客户,涉案“瘦肉精”金额达5000多万元。

  鉴于案情重大,公安部决定进一步组织发起一场专门打击制售“瘦肉精”犯罪的破案会战,统一协调指挥、统一分发线索、统一行动指令。一张针对生产、储存、销售“瘦肉精”“黑工厂”、“黑窝点”、“黑市场”的巨网全面张开。

  湖南市场上使用的“瘦肉精”来源并不限于浙江。公安机关查明还涉及多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