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参与申请本次发布的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不限项。

  (一)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告和项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二)根据计划安排,本重大研究计划2014年度只接收集成项目申请。

  (三)集成项目申请需经专家评审、论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本重大研究计划2014年度集成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5年1月-2018年12月”。

  (四)每个集成项目的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超过5个;集成项目的参与者必须是重大研究计划的实际贡献者,主要参与者不超过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