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意思的是,哈药股份在2010年的年报中公布其在环保上的新增投入仅仅为1960万元,但是哈药股份当年的广告费用却高达5.4亿元。一方面哭穷要求政府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却用巨资投入广告,这也未免太过分了。

  何况,建新厂不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如果哈药依然是超标排放,换厂址就只不过是把污染源从一个地方换到另一个地方而已。但令人惊讶的是,黑龙江省环保厅竟然认同了哈药总厂的说法。而哈尔滨市环保局方面的消息也显示,确保年内哈药总厂的污染车间搬迁。至于有没有“各方面政策支持”,公众不得而知。

  哈药总厂水陆空排污事件到这里就完全变质了,不是环保部门如何处罚排污企业,而是变成了哈药拿治污和地方政府讨价还价。这样的情形其实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一些地方污染越严重的企业,在面对公众质疑和政府监管的时候,却越有“发言权”,这是什么逻辑?

  2005年5月《黑龙江日报》、2009年8月《人民日报》,都曾对哈药总厂排放臭气扰民一事进行过报道;黑龙江省多位政协委员更是就此连续两年联名提案。这些为何没能阻止哈药总厂肆意排污,环保部门又为何对此视而不见?从中可见的事实是,有些地方政府处处为污染企业的利益着想,民众受害反倒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