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8、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
9、重新组建司法部。
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10、优化水利部职责。
不再保留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11、优化审计署职责。
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12、监察部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
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二、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