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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福建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函

2023.9.13

原文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7/202309/t20230913_1040754.html

名  称

关于确认福建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函

  索 引 号000014672/2023-00293

  分  类核电厂安全监管

  发布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生成日期2023-09-13

  文  号国核安函〔2023〕60号

  主 题 词

关于确认福建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函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宁德核电厂1、2、3、4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的请示》(闽宁核〔2023〕8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信息的变更符合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的程序要求,现予确认。

  附件: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9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附件

  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

序号

核设施名称

许可证类型

许可证号

持证单位

变更内容

1

福建宁德核电厂1号机组

运行许可证

国核安证字第1629号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由蒋达进变更为田辉宇。

2

福建宁德核电厂2号机组

运行许可证

国核安证字第1630号

3

福建宁德核电厂3号机组

运行许可证

国核安证字第1913号

4

福建宁德核电厂4号机组

运行许可证

国核安证字第1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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