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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能项目,采购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分光光度计等

2024.4.18

  项目概况

  惠州站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PWZC-2024-01

  项目名称:惠州站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环保监测设备采购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配备土壤VOCS吹扫捕集)、大气预浓缩系统(含预浓缩仪、全自动清罐仪、高精度静态稀释仪、自动进样器、采样器、数码罐)、荧光分光光度计、纯水机(含纯水和超纯水)便携式浊度仪、无人机(带RTK定位模版)沉降器、多功能热脱附管老化仪等设备一批, 非进口1(批)详见采购文件3,4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货物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付。交付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仪器设备整体(包含仪器软件升级)质量保证(修)3年,中标人承诺质保期优于3年的,按中标人承诺质保期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惠州站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通过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预留比例不得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如投标人提供货物制造商中小企业的比例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则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制造商承担,中小企业制造商承担的合同份额比例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制造商占合同份额比例不低于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按格式填写的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注:《分包意向协议书》应是投标人与中小企业制造商签订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惠州站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0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惠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 址:惠州市河南岸金湖路红仔石岭15号

  联系方式:0752-2556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粤鹏湾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兴中路99号胜源香山居2栋1层03号房

  联系方式:0752-2221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0752-2221983

  惠州粤鹏湾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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