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淘汰“黄标车”

  “必须通过法律的手段淘汰市场上还存有的‘黄标车’,环境危害太大了。”环保部原总工程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杨朝飞强调。

  据环保部发布的《2012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按环保标志分“绿标车”和“黄标车”。“黄标车”具体是指连国Ⅰ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 。而仅占我国汽车保有量16.4%的高排放“黄标车”却排放了63.7%的氮氧化物(NOx)、86.6%的颗粒物(PM)、55.9%的一氧化碳(CO)和60.4%的碳氢化合物(HC)。

  这些排放物都会助推形成细颗粒物,而当前雾霾的首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PM2.5),北京22%以上的PM2.5是机动车排放的,而上海市的机动车排放了25%的PM2.5,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郝吉明介绍说。

  因此,杨朝飞表示:法律上应该制定严格的淘汰机制,迫使车主自愿申请报废,同时对车主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或者购车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