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广东明确2020年底“四河”流域污染整治目标

2014.8.07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日前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以下简称“四河”)污染整治的决议,明确了到2020年底“四河”流域污染整治目标。

  目前,“四河”流域大部分水体水质为劣Ⅴ类,决议提出,通过整治,广佛跨界河流佛山水道2015年底前基本达到Ⅳ类水质,珠江广州河段2020年底前达到Ⅳ类水质,丰水期达到Ⅲ类水质;深莞茅洲河2017年底前基本达到Ⅴ类水质,2020年底前基本达到Ⅳ类水质;汕揭练江综合污染指数逐年下降,2020年底前基本达到Ⅴ类水质;湛茂小东江2015年底前氨氮指标达到Ⅴ类,其余指标达到Ⅳ类,2020年底前全面达到Ⅳ类水质。

  据悉,在广东省人大的推动下,广东通过石马河、淡水河“两河”的污染整治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决议要求,省政府要运用“两河”污染整治的经验,重点推动“四河”污染整治,并以此带动全省跨界河流的污染整治。

  决议强调,省政府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要设立欠发达地区跨市域重污染河流整治专项资金,推进“四河”污染整治,确保如期实现整治目标。“四河”流域各市要保证整治资金投入,确保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

  此外,决议还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全面实施河长制和责任考核问责制,并与“四河”流域各市协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监管执法,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