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辽宁检验检疫系统实现“通报、通检、通放”

2014.6.18

  在辽宁检验检疫局和大连市政府、大连市港口与口岸局有关领导的共同见证下,辽宁检验检疫系统“通报、通检、通放”工作新模式正式启动,华扬国际物流(大连)有限公司一批出口水产品获得了全国首份按新模式签发的跨机构跨辖区检验检疫健康证书。

   “从原来往返于不同检验检疫辖区至少1天的路程,缩短到如今的5分钟,这是我们期盼已久的报检模式,方便、快捷。”华扬国际物流(大连)有限公司负责人王丽说。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大帮扶企业力度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意见》要求,辽宁局决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工作新模式,打破全省14个地市和19个分支局行政区域和机构辖区界限,企业可根据需要,就近自主选择在辽宁省内任一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计缴费、申领证单、放行等检验检疫手续。

   辽宁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意见精神、支持辽宁建设外贸大省、大力推进通关监管模式创新、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此举将大大减少环节,简化程序,降低成本、加快验放。

   “通报、通检、通放”包括报检、计费、收费、检验、签证和放行,覆盖检验检疫业务全流程,通过对业务流程的再造,打破了原有的地域和机构的界限,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各检验检疫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执法互助和监管互认。检验检疫部门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对原有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报检数据实行自动审单、对检验检疫费用实行自动计费,对通关单实行自动签发,对转单数据实行自动转单,大大提升了检验检疫工作的智能化、电子化水平。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