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5月,国家科委恢复,碳纤维转由科委为主管理,我由当时的石化部调国家科委二局新材料处,主管碳纤维项目。新材料处把碳纤维视为重中之重,花了很大精力和经费,力图把碳纤维质量抓上去,碳纤维质量虽有所提高,却一直难以有大的突破,特别是不匀率高、毛丝多,力学性能也上不去,和国外产品质量差距越拉越大,无法用以制备大量需要的航空航天结构材料。

  由于碳纤维研究陷入困境,各单位把希望转向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和技术。1984年,上海碳素厂试图引进美国Hitco碳化设备,最终被美国国防部否决。世界各知名碳纤维公司均囿于“巴黎统筹条约”限制,不转让技术、不出售设备,只有英国RK公司同意出售大丝束预氧化炉和炭化炉。吉林化学工业公司经过谈判、考察,最终购买了一些碳化设备及相应测试仪器。1990年经多次试车,预氧化炉尚可,炭化炉始终开不起来。

  1986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联合国工发组织(UNIDO)批准在北京设置“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开发应用”项目,由北京化工学院和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共同承担。因为没有厂家愿意出售设备和技术,最后由北京化工学院提供工艺参数,委托英国RK公司加工预氧化、炭化中试线。项目历经磨难,几次因“可能有用于军事”而险些遭到封杀,原定3年完成的项目拖了7年,1993年6月才勉强“验收”,实际上并未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