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伤风疫苗的简介
类毒素的效力以具有保护作用的国际单位(IU)表示,此效力单位是通过评估免疫豚鼠或小鼠经破伤风毒素攻击后的生存率确定的。根据WHO的要求2,单价破伤风类毒素的效力不得低于每剂(0.5 ml)40 IU(在豚鼠或小鼠中测定);如破伤风类毒素与白喉和全细胞百日咳疫苗联合,则不得低于40 IU(在豚鼠中测定)或60 IU(在小鼠中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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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毒素的效力以具有保护作用的国际单位(IU)表示,此效力单位是通过评估免疫豚鼠或小鼠经破伤风毒素攻击后的生存率确定的。根据WHO的要求2,单价破伤风类毒素的效力不得低于每剂(0.5 ml)40 IU(在豚鼠或小鼠中测定);如破伤风类毒素与白喉和全细胞百日咳疫苗联合,则不得低于40 IU(在豚鼠中测定)或60 IU(在小鼠中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