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次股权转让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3、本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28.83%的股权进行转让,转让价格以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审计、评估结果后确定,以审计值、评估值较高者为准。

  4、公司将在取得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后,详细披露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资料,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转让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时代新纪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纪元)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之峰)28.83%的股权转让给新纪元。

  2、交易对方时代新纪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八大股东时代集团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管理的公司,为时代集团公司的关联企业。由于时代新纪元科技集团公司为时代集团公司的关联方,时代集团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还持有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