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答辩要求

  1.评审专家将就项目的重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判。评审会统一安排评审专家审阅项目推荐书和PPT介绍材料,并在答辩过程中就上述评审内容进行提问。

  2.每个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25分钟,其中项目申请人汇报时间为15分钟(由答辩人自行播放PPT文件),回答专家提问时间为1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委提问。如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的答辩。

  3.视频答辩人员应按照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提前报送PPT文件。

  4.请视频答辩人员按照答辩时间安排提前1小时抵达指定的视频答辩地点,服从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

  6.请参加视频答辩的答辩人提前一天与当地科技厅(局)联系人取得联系,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如未能按时参加答辩,将视为自动放弃评审,不再另行安排答辩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