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参与国际千人基因组计划、国际综合大洋钻探计划(IODP)等一系列大科学计划和国际组织,我国与美、俄等主要科技大国开展平等合作,为参与制定国际标准、解决全球性重大问题作出应有贡献。

  为利用全球科技资源,科技部和财政部共同设立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从国家利益出发,以我方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以我为主、互利共赢”的国际科技合作,启动中医药国际合作计划和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国际合作计划,开创了国际科技合作新局面。

  同时,各地方政府积极组织科技合作,推动国家经济发展。

  如广东省为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于2009年成立我国首个跨国国际科技合作联盟,即广东—独联体国际科技合作联盟。该联盟通过3年努力,彻底改变了珠三角企业科技活动单打独斗局面,促使中外科研机构和企业步入多方联合共赢时代。

  3年来,广东省很多企业通过联盟帮助,与独联体科研机构先后开展150余个项目的对接工作,签约合作项目27项。其中多项合作已进入产业化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