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849)、《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为指导各地集中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应急救治设施(以下简称应急救治设施)建设,制定本设计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集中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或临时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应当遵照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链、隔离易感人群的基本原则,满足传染病医院的医疗流程要求。

  第四条应急救治设施建设应当结合当地和项目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因地制宜选用快速有效的建设方案。严控院内交叉感染,严防环境污染,确保医疗机构安全、高效运行,做到生物安全、环境安全、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质量可靠和经济合理。为医务人员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为患者提供安全便捷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