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往针对疾病、疫情等卫生部都发过预警,但专门针对食品安全发布预警公告,这是第一次。

  中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中国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以及风险警示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