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整布局,优化监测网络

  按照监测网络覆盖全国所有地市及重点县的原则,2009年,我部在全国设立了556家流感监测哨点医院。一年来,各哨点医院监测水平不断提升,为动态监测流感流行水平、科学研判疫情走势提供了科学的数据支持。但由于个别地区哨点医院设置不合理,监测质量受到一定影响。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辖区哨点医院的管理,在综合评估本辖区哨点医院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于9月底前将设置不合理的哨点医院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并及时向我部备案。为保持哨点医院工作的连续性和监测数据的稳定性,原则上每省(区、市)调整哨点医院数量不超过2家。通过评估和调整,进一步优化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布局,切实提高流感监测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三、加强能力,提升监测水平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流感监测队伍能力建设,增强流感监测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和实验室检测能力,切实提升本辖区流感监测水平。到2012年底,全国50%以上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成省级流感参比中心,70%以上的网络实验室能够独立开展病毒分离工作;2015年底,全国90%以上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成省级流感参比中心,90%以上的网络实验室能够独立开展病毒分离工作;每年95%以上哨点医院及时报告监测数据并完成标本采集和运送任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发挥在全球流感监测网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逐步具备我国流感疫苗毒株的预测和推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