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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除菌过滤技术及应用指南》

20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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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药品生产监管,进一步指导和规范药品生产企业科学系统地开展除菌过滤技术及应用、无菌工艺模拟试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除菌过滤技术及应用指南》,作为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指导性文件,现予发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除菌过滤技术及应用指南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1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85号通告附件1

  除菌过滤技术及应用指南

  1.目的

  为指导和规范除菌过滤技术在无菌药品生产中的应用,保证无菌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稳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附录,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不具有法律约束性,仅作为药品生产企业、工程设计、设备制造以及药品监管单位的人员参考使用。本指南是基于目前的认知与科技水平起草的,并不限制新技术与新方法的引入。企业可以采用经过验证的替代方法,达到本指南要求。

  2.定义

  本指南中的除菌过滤是指采用物理截留的方法去除液体或气体中的微生物,以达到无菌药品相关质量要求的过程。

  3.范围

  本指南包括除菌过滤系统的设计、选择、验证、使用等内容,适用于无菌药品从工艺开发到上市生产的整个生命周期。

  4.过滤工艺及系统设计

  4.1 过滤工艺的设计

  过滤工艺设计时,应根据待过滤介质属性及工艺目的,选择合适的过滤器并确定过程参数。

  除菌过滤工艺应根据工艺目的,选用0.22微米(更小孔径或相同过滤效力)的除菌级过滤器。0.1微米的除菌级过滤器通常用于支原体的去除。

  对无菌药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微生物控制,避免微生物污染。最终除菌过滤前,待过滤介质的微生物污染水平一般小于等于10cfu/100ml。

  选择过滤器材质时,应充分考察其与待过滤介质的兼容性。过滤器不得因与产品发生反应、释放物质或吸附作用而对产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除菌过滤器不得脱落纤维,严禁使用含有石棉的过滤器。

  合理的过滤膜面积需要经过科学的方法评估后得出。面积过大可能导致产品收率下降、过滤成本上升;过滤面积过小可能导致过滤时间延长、中途堵塞甚至产品报废。

  应注意过滤系统结构的合理性,避免存在卫生死角。过滤器进出口存在一定的限流作用。应根据工艺需要,选择合适的进出口大小。

  选择过滤器时,应根据实际工艺要求,确定过滤温度范围、最长过滤时间、过滤流速、灭菌条件、进出口压差范围或过滤流速范围等工艺参数,并确认这些参数是否在可承受范围内。

  药品生产企业在选择除菌过滤器供应商时,应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验证文件和质量证书,确保选择的过滤器是除菌级过滤器。药品生产企业应将除菌过滤器厂家作为供应商进行管理,例如进行文件审计或工厂现场审计、质量协议和产品变更控制协议的签订等。

  4.2 过滤系统的设计

  在设计除菌过滤系统时,应充分认识除菌过滤工艺的局限性。由于除菌过滤器不能将病毒或支原体全部滤除,可采用热处理等方法来弥补除菌过滤的不足。

  尽可能采取措施降低过滤除菌的风险,例如宜安装第二只已灭菌的除菌过滤器,最终的除菌过滤滤器应当尽可能接近灌装点。通常通过两个或以上相同或递减孔径的过滤方式,统称为序列过滤。序列过滤系统中,如果在最终除菌过滤器前增加一个除菌级过滤器,并且确保两个过滤器之间无菌,以及控制过滤前介质的微生物污染水平一般小于等于10cfu/100ml,这种情况下称为冗余过滤系统。冗余过滤系统中,接近灌装点的过滤器称为主过滤器,其前端的过滤器则称为冗余过滤器。冗余过滤系统使用后,如果主过滤器完整性测试通过,则冗余过滤器不需要进行完整性测试;如果主过滤器完整性测试失败,冗余过滤器必须通过完整性测试。另一种序列过滤系统是指在过滤工艺中经过验证需要一系列(两个或以上)的除菌级过滤器才能达到除菌效果的系统,那么这一系列的过滤器被认为是一个除菌单元,在使用后必须全部通过完整性测试。

  过滤器位置设计时应该考虑有菌气体或液体的释放,并且根据产品批量、管路长短、安装和灭菌方便性等,确认过滤器安装的区域和位置。

  过滤系统设计时,应考虑过滤器完整性测试的方便性及其给系统带来的微生物污染风险。过滤器灭菌后,接触其下游系统的气体和冲洗液体必须是无菌的。

  除菌过滤系统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系统灭菌的安全性和方便性。使用在线灭菌方式时,应考虑系统内冷空气及冷凝水的排放问题,从而保证系统温度最低点也能达到预期的F0值。采用离线方法灭菌时,应充分考虑转移和安装过程的风险。例如:应注意气流方向,操作人员的无菌操作过程,以及可考虑无菌连接器等连接方案。

  若采用一次性过滤系统且需进行使用前完整性测试或预冲洗,在设计时需额外考虑如下因素:上游连接管路的耐压性、下游的无菌性、下游能提供足够的空间(比如安装除菌级屏障过滤器或相应体积的无菌袋)进行排气排水。如果使用一次性无菌连接装置,应有文件证明不会有微生物进入污染的风险。

  5.除菌过滤验证

  5.1 除菌过滤验证概述

  本指南所述的除菌过滤验证包含除菌过滤器本身的性能确认和过滤工艺验证两部分。除菌过滤器性能确认和过滤工艺验证,两者很难互相替代,应独立完成。

  除菌过滤器本身的性能确认一般由过滤器生产商完成,主要的确认项目包括微生物截留测试、完整性测试、生物安全测试(毒性测试和内毒素测试)、流速测试、水压测试、多次灭菌测试、可提取物测试、颗粒物释放测试和纤维脱落测试等。

  过滤工艺验证是指针对具体的待过滤介质,结合特定的工艺条件而实施的验证过程,一般包括细菌截留试验、化学兼容性试验、可提取物或浸出物试验、安全性评估和吸附评估等内容。如果过滤后,以产品作为润湿介质进行完整性测试,还应进行相关的产品完整性测试验证。除菌过滤工艺验证可以由过滤器的使用者或委托试验检测机构(例如:过滤器的生产者或第三方试验室)完成,但过滤器使用者应最终保证实际生产过程中操作参数和允许的极值在验证时已被覆盖,并有相应证明文件。

  不同过滤器生产商的验证文件一般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同一生产商的同一材质的除菌过滤验证文件往往也不能直接互换,除非有合理的声明或文件支持。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有两个或以上不同生产商提供同一材质或者不同材质的过滤器,或同一生产商的同一材质(不同的成膜工艺)的过滤器,验证应该分别进行。

  5.2 细菌截留试验

  细菌截留试验的研究目的是模拟实际生产过滤工艺中的最差条件,过滤含有一定量挑战微生物的产品溶液或者产品替代溶液,以确认除菌过滤器的微生物截留能力。

  缺陷型假单胞菌(直径大约为0.3-0.4微米,长度0.6-1.0微米,必须是单一的、分散的细胞),是除菌过滤验证中细菌截留试验的标准挑战微生物。在有些情况下,缺陷型假单胞菌不能代表最差条件,则需要考虑采用其他细菌。如果使用其他细菌,应保证该细菌足够细小,以挑战除菌级过滤器的截留性能,并能代表产品及生产过程中发现的最小微生物。

  在除菌过滤验证中使用滤膜还是滤器,取决于验证的目的。如果微生物截留试验的目的是验证过滤工艺中特定膜材的细菌截留效能,那么使用滤膜是能满足需要的。微生物截留试验中所用的滤膜必须和实际生产中所用过滤器材质完全相同,并应包括多个批次(通常三个批次)。其中至少应有一个批次为低起泡点(低规格)滤膜。为了在微生物挑战试验中实施最差条件,一般需要使用完整性测试的数值非常接近过滤器生产商提供的滤器完整性限值的滤膜(例如不高于标准完整性限值的110%)。如果在验证中没有使用低起泡点滤膜,那么在实际生产中所使用的标准溶液滤膜/芯起泡点值,必须高于验证试验中实际使用的滤膜的最小起泡点值。

  微生物截留试验应选择0.45微米孔径的滤膜作为每个试验的阳性对照。挑战微生物的尺寸需要能够穿透过0.45微米的滤膜,以证明它培养到合适的大小和浓度。三个不同批号的0.22微米(或0.2微米)测试滤膜和0.45微米的对照滤膜都需在一个试验系统中平行在线进行挑战试验。

  应尽可能将挑战微生物直接接种在药品中进行细菌挑战。但是药品和/或工艺条件本身可能会影响挑战微生物的存活力,因此在进行细菌截留实验之前,需要确认挑战微生物于工艺条件下在药品中的存活情况,以确定合理的细菌挑战方法,也即活度实验(生存性实验)。如果使用替代溶液进行试验,需要提供合理的数据和解释。对于同一族产品,即具有相同组分而不同浓度的产品,可以用挑战极限浓度的方法进行验证。过滤温度、过滤时间、过滤批量和压差或流速会影响细菌截留试验的结果。

  5.3 可提取物和浸出物试验

  浸出物存在于最终原料药和药品中,通常包含在可提取物内,但由于分离和检测方法的限制以及浸出物的量极小,很难被定量或定性。应先获得最差条件下的可提取物数据,将其用于药品的安全性评估。可提取物反映了浸出物的最大可能,无论是否要做浸出物试验,可提取物的测试和评估都非常重要。

  可提取物试验在选择模型溶剂之前必须对产品(药品)处方进行全面的评估。用于测试的模型溶剂应能够模拟实际的药品处方,同时与过滤器不应有化学兼容性方面的问题。通常应具有与产品相同或相似的理化性质,如pH值、极性或离子强度等。如果使用了模型溶剂或几种溶液合并的方式,则必须提供溶液选择的合理依据。

  可提取物试验可以用静态浸泡或循环流动的方法,其影响因素包括灭菌方法、冲洗、过滤流体的化学性质、工艺时间、工艺温度、过滤量与过滤膜面积之比等。使用最长过滤时间、最高过滤温度、最多次蒸汽灭菌循环、增加伽玛辐射的次数和剂量都可能会增加可提取物水平。可提取物试验应使用灭菌后的滤器来完成。用于试验的过滤器尽量不进行预冲洗。

  可提取物和浸出物的检测方法包括定量和定性两类。如非挥发性残留物(NVR)、紫外光谱、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法(RP-HPLC)、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FTIR)、气相色谱-质谱(GC-MS)、液相色谱-质谱(LC-MS)、总有机碳分析(TOC)等。为了保证分析方法的可靠性,需对分析方法进行验证或确认。选择哪几种分析方法,取决于实际的药品和生产工艺以及过滤器生产商对过滤器的充分研究。

  在完成可提取物或者浸出物试验后,应针对过滤器可提取物或浸出物的种类和含量,结合药品最终剂型中的浓度、剂量大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等对结果进行安全性评估,以评估可提取物和浸出物是否存在安全性风险。

  5.4 化学兼容性试验

  化学兼容性试验用来评估在特定工艺条件下,待过滤介质对过滤装置的化学影响。

  化学兼容性试验应涵盖整个过滤装置,不只是滤膜。试验的设计应考虑待过滤介质性质、过滤温度和接触时间等。试验过程中的过滤时间应达到或者超过实际生产过程的最长工艺时间,过滤温度应达到或者超过生产过程的最高温度。

  化学兼容性试验检测项目一般包括:过滤器接触待过滤介质前后的目视检查;过滤过程中流速变化;滤膜重量/厚度的变化;过滤前后起泡点等完整性测试数值的变化;滤膜拉伸强度的变化;滤膜电镜扫描确认等。应基于对滤膜和滤器材料的充分了解,综合选择上述多种检测方法。

  5.5 吸附试验

  待过滤介质中的某些成分粘附在滤器上的过程,可能影响待过滤介质的组成和浓度。过滤器中吸附性的材料包括滤膜、外壳和支撑性材料。流速、过滤时间、待过滤介质浓度、防腐剂浓度、温度和pH值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吸附效果。

  5.6 基于产品完整性试验

  应明确过滤器使用后完整性测试的润湿介质。如果采用的润湿介质为药液,则应进行产品相关完整性标准的验证以支持该标准的确定。实验室规模下按比例缩小的研究是产品完整性试验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是在实际工艺条件下定期监测产品起泡点或者产品扩散流的趋势,作为验证的一部分。

  5.7 再验证

  完成过滤工艺的验证之后,还应当定期评估产品性质和工艺条件,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再验证。产品、过滤器、工艺参数等变量中任何一个发生改变,均需要评估是否需要再验证。至少(但不限于)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需要开展再验证:

  单位面积的流速高于已验证的流速

  过滤压差超过被验证压差

  过滤时间超过被验证的时间

  过滤面积不变的情况下提高过滤量

  过滤温度变化

  产品处方改变

  过滤器灭菌条件或者灭菌方式改变

  过滤器生产商改变,过滤器生产工艺的变更,或者过滤器的膜材或结构性组成发生改变

  5.8 气体过滤验证

  除了上述液体除菌过滤的验证,对于气体过滤的验证,过滤器使用者应首先评估过滤器生产商的验证文件是否已经能覆盖实际生产中的不同应用。应对气体过滤器的使用寿命以及更换频率进行评估。评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过滤器完整性、外观、灭菌次数、工作的温度、使用点等。

  5.9 一次性过滤系统验证

  一次性过滤系统除过滤器外,通常还包含其他组件。在验证时应充分考虑其他组件对工艺和产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的影响。

  6.除菌过滤器、系统的使用

  6.1 使用

  过滤器安放位置应便于其安装、拆卸、检测等操作并且不能影响其使用功能。过滤器与支撑过滤器的设备、地面、墙面等连接应牢固可靠。过滤器各部件间应接合紧密,密封良好,能够耐受生产操作压力,且无泄漏、变形。滤器、滤膜安装前应确认其规格、型号、外观符合要求。组装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污染。应按照滤器的使用说明进行安装。如果现场有多种规格滤器时,应有第二人对滤器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复核应有记录。

  为了减少滤器产生的颗粒及其他异物影响产品,可对安装好的除菌过滤系统进行必要的预冲洗。应结合供应商提供的方法进行冲洗。冲洗方法应经过验证。在正常操作时,冲洗量应不低于验证的最低冲洗量。冲洗后应采用适当方法排除冲洗液。

  除菌过滤系统应进行风险评估,尽量进行密闭性确认。过滤器上游系统密闭性可通过压力保持和在线完整性测试等方式确认。过滤器下游密闭性可通过压力保持进行确认,相关参数应经过验证。

  除菌过滤应在规定的工艺控制参数范围内进行,为保证除菌过滤的有效性,应对影响除菌过滤效果的关键参数进行控制和记录。控制项目应包括除菌过滤温度、时间、压力、上下游压差等;系统的灭菌参数、无菌接收容器的灭菌参数;以及过滤器完整性测试结果等。

  除了过程参数,还应对滤器的关键信息进行记录(如:货号、批号和序列号,或其他唯一识别号),以利追溯。

  应制定企业的培训计划,除菌过滤器的相关培训应纳入培训计划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理论知识培训包括滤器生产商提供的使用说明、工作原理、相关参数及滤芯、过滤系统相关验证要求;操作技能培训包括相关滤芯使用的标准操作规程,如完整性测试培训、清洗灭菌、干燥、保存等操作培训、产品除菌过滤工艺培训、系统密闭性测试培训等。应对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后上岗。当系统或参数发生变更,相关的标准操作规程内容修订后,应对人员进行再培训。

  除菌过滤工艺过程发生偏差时,应进行深入的调查,以找到根本原因并采取纠偏措施。对发生偏差的产品应进行风险评估。

  6.2 灭菌

  使用前,除菌过滤器必须经过灭菌处理(如在线或离线蒸汽灭菌,辐射灭菌等)。在线蒸汽灭菌的设计及操作过程应重点考虑滤芯可耐受的最高压差及温度。灭菌开始前应从滤器及管道设备中排出系统内的非冷凝气体和冷凝水。灭菌过程中,过滤系统内部最冷点应达到设定的灭菌温度。在整个灭菌过程中,滤芯上下游压差不能超过滤芯在特定温度下可承受的最大压差。灭菌完成后,可引入洁净的空气或其他适合气体来对系统进行降温。降温时应维持一定的正向压力以保持系统的无菌状态。

  使用灭菌器进行灭菌时,通常采用脉动真空灭菌方法。灭菌过程应保证滤器能被蒸汽穿透,从而对过滤器进行彻底灭菌。不论采用滤芯加不锈钢套筒还是囊式滤器的形式,滤器的进口端和出口端都应能透过蒸汽。应参考滤器生产商提供的灭菌参数进行灭菌。温度过高可能导致过滤器上的高分子聚合物材质性质不稳定,并可能影响滤器的物理完整性或增高可提取物水平。

  除菌过滤中可能会用到滤器、一次性袋子、软管等装置,这些物品可采用辐射灭菌的方式进行灭菌。已被辐射灭菌过的过滤器、袋子及软管等,由于累积剂量效应的缘故,通常不应被多次灭菌。如果再加以蒸汽灭菌,则可能增加可提取物水平,除非对除菌过滤器的辐照和蒸汽重复灭菌进行了验证。

  罐体呼吸器采用在线蒸汽进行灭菌时,可采用反向进蒸汽的方式,即蒸汽直接引入罐体,然后从呼吸器滤芯下游穿过滤芯,从上游排出。但应控制滤芯灭菌时的反向压差。此压差应保持在滤芯可耐受压差范围之内。反向灭菌时建议使用带有卡入式接口的滤芯,不建议采用直插式滤芯。

  6.3 完整性测试

  除菌过滤器使用后,必须采用适当的方法立即对其完整性进行测试并记录。除菌过滤器使用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来确定是否进行完整性测试,并确定在灭菌前还是灭菌后进行。当进行灭菌后-使用前完整性测试时,需要采取措施保证过滤器下游的无菌性。常用的完整性测试方法有起泡点测试、扩散流/前进流试验或水侵入法测试。

  进入A级和B级洁净区的消毒剂,应经除菌过滤或采用其他适当方法除菌。如果使用过滤方法除菌,应评估消毒剂与所选择滤器材质之间的适用性。滤器使用后需进行完整性测试。

  用于直接接触无菌药液或无菌设备表面的气体的过滤器,应在每批或多批次连续生产结束后对其进行完整性测试。对于其他的应用,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完整性测试的频率。气体过滤器的完整性测试,可以使用低表面张力的液体润湿,进行起泡点或者扩散流/前进流的测试;也可以使用水侵入法测试。水侵入法可作为优先选择。

  对于冗余过滤,使用后应先对主过滤器进行完整性测试,如果主过滤器完整性测试通过,则冗余过滤器不需要进行完整性测试;如果主过滤器完整性测试失败,则需要对冗余过滤器进行完整性测试。冗余过滤器完整性测试结果可作为产品放行的依据。除菌过滤器使用前,应通过风险评估的方式确定是否进行完整性测试,以及测试哪一级过滤器或者两级过滤器都要进行检测,并确定在过滤器灭菌前还是灭菌后进行。灭菌后的检测,应考虑确保两级过滤器之间的无菌性。

  可根据工艺需要和实际条件,决定采用在线完整性测试或者离线完整性测试。但应注意,完整性测试是检测整个过滤系统的完整性,而非仅针对过滤器本身。在线测试能更好地保证上下游连接的完整性。当无法满足在线测试条件时,可选择进行离线完整性测试。此时应将过滤器保持在套筒中整体拆卸,并直接进行测试,不应将滤芯从不锈钢套筒拆卸单独测试。

  考虑到完整性测试结果的客观性以及数据可靠性,应尽可能在关键使用点使用自动化完整性测试仪。自动化完整性测试仪应在使用前,进行安装确认、运行确认和性能确认。应建立该设备使用、清洁和维护的操作规程,以及定期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其中应当包含设备的定期校验要求)。

  对于标准介质(水或者某些醇类)润湿的除菌过滤器完整性测试,其参数的设定应以过滤器生产厂家提供的参数为标准,且该参数必须经过过滤器生产厂家验证,证明其与细菌截留结果相关联。通常该参数可在过滤器的质量证书上获得。

  如果实际工艺中,需要用非标准介质(通常为实际产品)润湿,进行除菌过滤器完整性测试,则完整性测试限值,如产品起泡点或者产品扩散流标准,必须通过实际产品作为润湿介质进行的验证获得。

  应建立完整性测试的标准操作程序,包括测试方法、测试参数的设定、润湿液体的性质和温度、润湿的操作流程(如压力、时间和流速范围)、测试的气体、数据的记录要求等内容。

  对完整性测试结果的判定,不应该直接看“通过/不通过”,应该对测试结果的具体数值或者自动完整性测试仪报告中的过程数据进行完整记录并审核。

  如果完整性测试失败,需记录并进行调查。可考虑的影响因素有:润湿不充分、产品残留、过滤器安装不正确、系统泄漏、不正确的过滤器、自动化程序设置错误和测试设备问题等。再测试时,应根据分析结果采取以下措施,如加强润湿条件、加强清洗条件、用低表面张力液体如醇类进行润湿,检测系统密闭性、核对过滤器的型号是否正确、检查自动化程序设置和检查设备等。再测试的过程和结果都应当有完备的文件记录。

  6.4 重复使用

  液体除菌过滤器在设计和制造时,一般只考虑了在单一批次中的使用情况,或者在多批次连续生产周期内使用的情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时过滤器被使用在多批次、同一产品的生产工艺中。一般认为“液体除菌级过滤器的重复使用”可以定义为:用于同一液体产品的多批次过滤。以下情况都属于液体过滤器重复使用情况:

  (1)批次间进行冲洗

  (2)批次间冲洗和灭菌

  (3)批次间冲洗、清洗和灭菌

  在充分了解产品和工艺风险的基础上,采用风险评估的方式,对能否反复使用过滤器进行评价。风险因素包括:细菌的穿透、过滤器完整性缺陷、可提取物的增加、清洗方法对产品内各组分清洗的适用性、产品存在的残留(或组分经灭菌后的衍生物)对下一批次产品质量风险的影响、过滤器过早堵塞、过滤器组件老化引起的性能改变等。评估应考虑个体化差异,提供充分的验证和数据支持,在使用过程中应持续监测。

  6.5 气体过滤器特殊考虑因素

  由于滤膜的疏水性,气体过滤器可使气体自由通过。但由于系统或环境温度变化而产生的冷凝水则可能会导致气体过滤不畅,严重时会导致系统或滤器损坏。如有必要,应在过滤管线上的合理位置安装冷凝水排放装置。对于罐体呼吸用过滤器,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装加热套,以保证气体顺利通过滤芯。

  6.6 一次性过滤系统

  因为一次性过滤系统预灭菌的特殊性,在拆包装时需要确认:外包装是否完好;产品仍在有效期内;包装上具有预灭菌标签且能判断已经过预灭菌处理;以及组件正确性;是否破损、明显的异源物质等。

  安装时需注意不能破坏系统下游的无菌性,鼓励采用无菌连接器以降低风险。

  在决定一次性过滤系统使用前是否进行完整性测试时,应基于以下因素进行风险评估(但不局限于以下因素):

  ?评估过滤器完整性失败的影响,包括将非无菌产品引入无菌区域的可能性

  ?评估额外增加的组件和操作引入污染的风险

  ?检测到潜在破损的可能性

  ?进行使用前-灭菌后完整性测试时,破坏过滤器下游无菌的可能性

  ?润湿液体是否会稀释产品或影响产品质量属性

  ?额外增加的时间对于时间敏感型工艺的影响

  7.减菌过滤工艺

  相对于除菌过滤,减菌过滤是通过过滤的方法将待过滤介质中的微生物污染水平下降到可接受程度的过滤工艺。

  减菌过滤通常设计在:终端灭菌工艺生产的无菌制剂的灌装前端,或非最终灭菌工艺生产的无菌制剂的除菌过滤工序前端。减菌过滤的目的是使产品最终灭菌前或除菌过滤前的微生物污染水平符合预期。

  减菌过滤系统应采用孔径0.45微米或0.22(或以下)微米的过滤器,以获得可接受的微生物污染水平。过滤系统的设计应以工艺参数和结果可控为目标,综合考虑:过滤器的尺寸、过滤药液量、过滤时间、过滤压差、药液的接收和储存的方式和时间等要素。由于过滤前后的药液是非无菌的,设计时应注意药液中微生物污染水平的变化。

  应通过验证来确认减菌过滤器不会对药液产生负面影响。减菌过滤工艺的验证可作为产品工艺验证的一部分。

  减菌过滤的正常运行是保证产品最终灭菌前(或除菌过滤前)的微生物污染水平符合可接受程度的重要措施。减菌过滤工艺验证应包括化学兼容性,可提取物/浸出物及吸附等。应建立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来规范过滤器的使用,如安装、系统连接、消毒或灭菌、完整性测试等操作;应制定减菌过滤工艺的关键工艺参数,如过滤压差,过滤时间等。

  重复使用过滤器滤芯时,也应进行清洗效果,最多灭菌(或消毒)次数等验证等。重复使用滤芯应对待过滤介质无不良影响,不增加产品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重复使用的滤芯不得用于不同种类的产品,应制定标准操作规程管理重复使用滤芯的清洗、灭菌、储存、标识等重要事项。

  8.术语解释

  (1)微生物污染水平:存在于原料、原料药起始物料、中间体或原料药中微生物的种类及数量。

  (2)吸附:待过滤介质中的某些成分粘附在滤膜(或滤器)上的过程,可能影响待过滤介质的成分和浓度。

  (3)除菌过滤器:根据ASTM 838-15,用挑战水平大于等于1×107cfu/cm2有效过滤面积的缺陷型假单胞菌对过滤器进行挑战,经过适当验证,可以稳定重现产生无菌滤出液的过滤器。

  (4)有效过滤面积:可用于过滤工艺介质的过滤器总表面积。

  (5)冗余过滤:为降低除菌过滤的风险而采用的一种多级过滤系统。即在最终除菌过滤器之前安装一级已灭菌的除菌级过滤器,并保证这两级过滤器之间的无菌性。在冗余过滤系统中,靠近最终灌装点的一级一般称为主过滤器。前面一级称为冗余过滤器。在符合冗余过滤的条件下,当主过滤器完整性测试失败时,冗余过滤器通过测试,产品仍可以接受。

  (6)序列过滤:通过两个或以上相同或递减孔径的过滤方式。

  (7)完整性测试:与过滤器/过滤装置的细菌截留能力相关的一种非破坏性物理测试。

  (8)无菌连接:在非无菌环境下连接两个或多个独立的系统而不破坏系统无菌性的连接方式。

  (9)屏障过滤器:同时含有疏水性和亲水性滤膜,可同时过滤气体和液体的过滤器。

  (10)化学兼容性试验:过滤器与被过滤介质之间有无不良的反应和相互作用的测试。

  (11)一次性过滤系统:一种过滤工艺设备解决方案,通常由聚合材料组件装配而成,形成一个完整的过滤系统,用于单次或一个阶段性生产活动,单次使用后即抛弃。

  (12)可提取物:在极端条件下(例如有机溶剂、极端高温、离子强度、pH、接触时间等),可以从过滤器及其他组件材料的工艺介质接触表面提取出的化学物质。可提取物能够表征大部分(但并非全部)在工艺介质中可能的潜在浸出物。

  (13)最差条件:导致工艺及产品失败的概率高于正常工艺的条件或状态,即标准操作规程范围以内工艺的上限和下限。但这类最差条件不一定必然导致产品或工艺的不合格。

  (14)浸出物:在存储或常规工艺条件下,从接触产品或非接触产品的材料中迁移进入药物产品或工艺流体中的化学物质。浸出物可能是可提取物的一个子集,也可能包括可提取物的反应或降解后产物。

  (15)模型溶剂:与实际药品成分的物理、化学性质相同或相似的萃取溶剂。实际药品的pH、合适浓度的有机溶剂和有机溶质均为模型溶剂选择的依据。

  (16)起泡点:气体从被充分润湿的多孔滤膜中的最大膜孔挤出并形成连续稳定或大量的气体时所需要的最小压力。

  (17)扩散流\前进流:施加一个低于起泡点的气体压力,气体分子通过充分润湿的膜孔扩散至滤膜下游的气体流速。

  (18)水侵入法测试:是在一定压力下,测量干燥疏水性滤膜对水润湿的抵抗力。即在低于水突破(水被压通过)压力下,测量少量但可测的液面下降所形成的“表观”水流量。

  (19)多批次连续生产:中间不清洗,不灭菌的连续运行多批次的生产模式。

  (20)最终灭菌:对完成最终密封的产品进行灭菌处理,以使产品中微生物的存活概率(即无菌保证水平,SAL)不得高于10-6的生产方式。通常采用湿热灭菌方法的标准灭菌时间F0值应大于8分钟。流通蒸汽处理不属于最终灭菌。

  9.9 参考法规与指南

  [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附录;

  [2] PDA Technical Report No.40,Sterilizing Filtration of Gases;

  [3] PDA Technical Report No.26 Revised 2008,Sterilizing Filtration of Liquids;

  [4] USFDA Guidance for Industry,Sterile Drug Products Produced by Aseptic Processing-Current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2004;

  [5] EU Guidelines to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Annex 1 Manufacture of Sterile Medicinal Products,2008。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85号通告附件2

  无菌工艺模拟试验指南(无菌原料药)

  1.目的

  为指导和规范无菌原料药生产企业开展无菌工艺模拟验证,充分评价无菌原料药生产过程的无菌保障水平,确保无菌原料药的安全性,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附录,制定本指南。

  2.定义

  本指南所述的无菌工艺模拟试验,是指采用适当的培养基或其他介质,模拟原料药生产中无菌操作的全过程,评价该工艺无菌保障水平的一系列活动。

  3.范围

  3.1本指南涵盖了无菌工艺模拟试验的基本要求、不同工艺模式的相应要求、试验的基本流程和结果评价等内容,适用于无菌原料药的无菌工艺验证。

  3.2本指南所述条款是在现有无菌工艺技术基础上提出的相关要求,旨在规范企业开展无菌工艺模拟试验活动。在科学的基础上,鼓励新技术、新设备的引入,进一步提高无菌原料药的无菌保障水平。

  4.原则

  在对无菌生产工艺充分认知和生产经验累积的基础上,应结合工艺、设备、人员和环境等要素定期开展无菌工艺模拟试验,以确认无菌生产过程的可靠性。同时也为企业及时识别风险,进而改进无菌控制措施提供数据支持。开展无菌工艺模拟试验应遵循以下原则:

  4.1 基于无菌工艺设计,对无菌生产全过程实施风险评估,识别生产过程风险点,评估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模拟试验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风险评估的结果。

  4.2 应充分考虑硬件装备水平与无菌风险的关联性,结合无菌生产过程所涉及到的工艺、设备、人员以及操作时限等因素针对性开展模拟试验,尽可能模拟实际无菌生产全过程,应特别关注暴露操作、人工干预等高风险过程。

  4.3 如生产线有多种无菌生产工艺,应采用风险管理的模式,在综合评价不同无菌生产工艺的基础上设计模拟试验方案,以评价每种无菌工艺过程的可靠性。

  4.4 如无菌生产工艺存在显著差异,宜对每种工艺开展模拟试验。

  5.无菌原料药生产工艺及模拟范围

  无菌原料药的无菌生产工艺通常为:原料药进一步精制和无菌操作的结合,作为无菌原料药生产工艺的开始,多采用除菌过滤或其他除菌技术将物料中的微生物去除,之后采取无菌操作技术的工艺单元,最终获得免受微生物污染的原料药。无菌工艺模拟试验应从第一步无菌操作开始,即经除菌过滤或其他方法获取无菌药液,直至无菌产品完全密封结束。

  与无菌制剂工艺相比,无菌原料药的生产工艺一般更复杂,工艺设备选型呈现出非标化和功能设计差异化等特点。即使是同一无菌工艺过程,因设备选型和系统密闭程度的不同,无菌风险也存在着显著差异。

  目前,无菌原料药常用无菌工艺包括:无菌结晶工艺、无菌冷冻工艺和无菌喷雾干燥工艺。

  5.1 无菌结晶工艺

  典型的无菌结晶工艺流程是从非无菌物料开始,经除菌过滤进入无菌结晶罐内,通过调整物料温度或加入其他溶剂使物料中有效活性成分结晶或沉淀析出,该过程会因控制晶体生长的需要而引入晶种。养晶结束后进入固液分离设备,去除母液获得湿品,必要时对湿品进行洗涤,湿品在固液分离设备内进行干燥或通过辅助密闭系统转移至其他干燥设备内进行干燥,之后根据产品特性和最终质量要求进行必要的整粒(或微粉化),以控制产品粒度大小和分布,混粉也是常用的工艺单元,主要解决产品均一性的问题。最后产品经分装、密封,将产品严封于容器内。

  5.2 无菌冻干工艺

  常见的无菌冻干工艺流程包括:液体物料经除菌过滤得到无菌料液,在无菌防护下使用加料枪将无菌料液注入冻干机托盘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冷冻真空干燥,干燥结束后经除菌级呼吸器释放冻干机内的真空。在无菌防护下打开冻干机门,将干品由托盘转移至无菌料仓内,或在无菌防护下通过真空密闭吸料系统将干品转移至下一工序,干品通常需要整粒和混粉工艺,以得到质量均一的干品,最后经分装、密封,将产品严封于容器内。

  5.3 无菌喷雾干燥工艺

  无菌喷干工艺适用于耐热性好的无菌原料药,工艺流程通常包括:液体物料经除菌过滤后持续稳定地注入干燥塔内,在无菌高压空气的作用下瞬间雾化成液滴,并与流动的无菌热空气发生传质传热,液滴因水分迅速蒸发而变为粉末状干品,获得的干品经气固分离器收集至无菌料仓内,或直接分装至最终市售包装内。产品在料仓内可实现进一步混粉操作,随后经分装机完成干品的分装、密封等过程,将产品严封于容器内。

  5.4 密闭与开放系统

  通常无菌工艺由一系列的无菌单元操作组成,单元操作分为“密闭”或“开放”系统,采用“密闭”系统可更好的保障无菌水平。

  5.4.1 “密闭”系统

  “密闭”系统是通过物理隔离的方式,阻止环境中微生物进入系统内部,保护药品免受外界的污染。因“密闭”系统设计上的优越性,在无菌操作过程提供了可靠的无菌保护措施。企业进行无菌原料药工艺设计时,应尽量考虑采用“密闭”系统的可行性。“密闭”系统至少具备以下特征:

  5.4.1.1 能够实现在线灭菌(SIP)或系统在使用前进行密闭和灭菌。

  5.4.1.2 能够在一个生产周期内保持系统的完整性。且在与其他密闭系统连接时,能够保持系统完整性不受破坏。

  5.4.1.3 在实施预防性维护过程中,有相应措施保护系统的完整性。

  5.4.2 “开放”系统

  “开放”系统是不符合“密闭”系统规定的一项或多项特征的系统,“开放”系统条件下进行的操作是影响最终药品无菌特性的重要环节,如设备(或管道)的无菌连接、分装过程容器的更换等,是引入微生物污染的高风险过程。模拟试验方案设计时应重点考察以上过程中无菌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6.模拟试验方案的设计及实施过程要求

  模拟试验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通过模拟无菌生产工艺全过程,证实生产过程中无菌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因此,模拟试验实施应关注以下几方面:

  6.1开展模拟试验的前提条件

  开展无菌工艺模拟试验之前,应确认与无菌工艺相关的支持性系统和灭菌系统等验证已完成,并达到了可接受的标准。

  6.1.1工艺设备、公用系统和辅助设施按照预期要求完成了设计、安装、运行确认及与无菌生产有关的性能确认。

  6.1.2已对工艺设备、公用系统、辅助设施等的灭菌方法完成了相应的验证,物料及厂房、设施所用消毒剂及消毒方式完成了相关的验证。

  6.1.3药液及与产品接触的气体、设备组件、容器具灭菌工艺完成了相应的验证。

  6.1.4无菌生产区域的气流及环境达到了设计要求,并能稳定运行。依据规定的消毒方法和频次进行环境消毒,应避免消毒剂的过度使用。

  6.1.5根据无菌生产工艺要求建立了相关文件。

  6.1.6参与无菌工艺模拟试验的人员接受了药品GMP、无菌更衣、无菌操作、微生物知识和模拟试验方案的培训。

  6.1.7进入无菌洁净区的全部人员通过了更衣程序的确认,并采取文件或其他措施,确定了每位参与者可进入的区域和允许的无菌操作项目。

  6.2基于无菌风险的模拟试验方案设计

  模拟试验方案设计应结合无菌生产工艺,尽量与实际无菌操作过程保持一致,以求试验结果真实反映生产过程的无菌保障水平。

  6.2.1无菌生产工艺的风险评估

  无菌生产工艺的设计基于对产品特性、工艺技术和无菌保证措施的认知和经验的累积,设计模拟试验方案前应对无菌生产工艺开展系统性风险评估,以充分识别无菌生产过程中潜在风险点,方案设计时充分考虑风险评估的结果。

  6.2.2模拟试验方案设计时,应重点考察和评估高风险无菌操作过程,如溶媒结晶工艺中引入晶种的过程。无菌生产工艺的暴露操作是影响最终原料药无菌特性的重要环节,如设备(或管道)的无菌连接、无菌容器的转运和更换、灌装等关键操作。

  6.2.3证实人员的无菌操作能力能够满足无菌生产要求,是实施模拟试验的目的之一。模拟试验方案设计时,应结合工艺过程中的开放系统,重点考察人员的无菌操作过程,评价人员无菌操作素养和防护措施的可靠性。

  6.3 模拟介质的选择与评价

  6.3.1 模拟介质的选择

  应考虑模拟介质与无菌工艺的适宜性,结合被模拟产品的特点以及模拟介质的可过滤性、澄清度、灭菌方式等方面选择模拟介质,以尽可能模拟无菌生产全过程。不应选择明显具有抑菌性的模拟介质,以确保模拟试验结果的可信度。通常可采用的模拟介质包括:促进微生物生长的培养基和安慰剂。

  6.3.2 培养基的选择

  6.3.2.1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TSB)是一种广谱性培养基,特别对无菌工艺环境中源自人体的细菌、芽孢和真菌有良好的促生长效果,是无菌工艺模拟试验常用的培养基。

  6.3.2.2 如果产品需充入惰性气体、储存在无氧条件,无菌操作在严格的厌氧环境中进行时(即氧气浓度低于0.1%),应考虑采用厌氧培养基,如硫乙醇酸盐液体培养基(FTM),也可选择其他适宜的培养基。在厌氧的无菌工艺环境监控中反复发现厌氧微生物或在产品无菌检查中发现厌氧微生物时,应考虑增加厌氧培养基开展模拟试验。

  6.3.2.3 用于模拟抑菌性产品的培养基,如有必要需评估抑菌性产品残存对其促生长能力及模拟试验结果的影响。

  6.3.2.4 包含动物来源成分的培养基,应考虑培养基引入外源污染的风险。如BSE(可传染性海绵脑病)、TSE(疯牛病)等风险,亦可选用植物来源的培养基。

  6.3.3 培养基的配制

  6.3.3.1 模拟试验的培养基应在适宜区域进行准备,需注意培养基粉尘在环境中的扩散、残留及去除,防止其残存于环境及设备表面而造成微生物滋生。通常按照药典要求或厂商提供的配制方法配制培养基。配制后的培养基应尽快灭菌或除菌过滤。

  6.3.3.2 培养基在模拟试验前应恢复至室温,即用型无菌液体培养基储存和使用条件应遵循生产商要求。

  6.3.4 培养基的除菌与灭菌

  6.3.4.1 除菌过滤

  由于培养基的特性与药液有差异,培养基除菌过滤的滤器型号可与产品使用的过滤器不同。如因培养基颗粒或生物负载较大等原因引起除菌过滤器堵塞时,可增加预过滤。应考虑降低非无菌培养基中细菌和霉菌生长的风险,以避免微生物生长导致培养基过滤性能的降低。此外除菌过滤的方式无法避免支原体污染,湿热灭菌或辐照灭菌有助于降低该潜在风险,必要时可配合除菌过滤联合使用。针对以上情况应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合理应对措施。

  6.3.4.2 湿热灭菌

  在湿热灭菌过程中应考虑避免受热不均匀或灭菌不充分现象。应对该灭菌方式进行风险评估和验证,也可使用无菌干粉或液体成品培养基。

  灭菌过程应遵循生产商推荐的灭菌时间和温度的建议,并对灭菌过程予以验证。确保灭菌后培养基的促生长能力,避免过长时间及过热灭菌使培养基碳化造成其促生长性能的降低,应进行促生长能力试验。

  6.3.4.3 辐照灭菌

  使用辐照灭菌的培养基粉末,应在适宜环境下进行配制等操作。辐照灭菌过程应经过验证,并在产品质量报告中体现验证所用的菌种和剂量等信息。

  6.3.5 培养基促生长能力试验

  6.3.5.1 应在无菌工艺模拟试验前及14天培养后按照现行中国药典方法对培养基进行促生长能力试验。

  6.3.5.2 按照中国药典要求,培养基促生长能力试验使用的菌种包括:白色念珠菌(CMCC98001)、黑曲霉(CMCC98003)、枯草芽孢杆菌(CMCC63501)、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26003)、铜绿假单胞菌(CMCC10104)和生孢梭菌(CMCC64941)等。除标准菌株之外,还可考虑加入环境和无菌检查中发现的典型微生物。促生长试验接种量应小于100CFU。按照中国药典要求进行培养,证明培养基能够支持微生物的生长。

  6.3.6 其他模拟介质的选择及评价

  6.3.6.1 其他模拟介质的选择

  对于无菌粉末及特殊产品,可根据产品特性、无菌工艺、生产设备及模拟介质特点,也可选用其他模拟介质,如安慰剂。模拟介质的流动性应尽可能类似于被模拟产品,易于灌装/分装等无菌操作。模拟介质还应具有易于灭菌,无抑菌性,易溶解等特性。常用模拟介质有聚乙二醇、乳糖、甘露醇、氯化钠、凡士林等。模拟介质的灭菌过程应经验证并提供相关报告,其内容包括灭菌方式对模拟介质特性有无不良影响,灭菌后的无菌性。模拟介质的包装形式应与被模拟产品的包装形式保持一致。

  6.3.6.2 其他模拟介质的评价

  在使用模拟介质前应对其适用性进行确认,包括抑菌试验、溶解度试验等,如选用无菌模拟介质还应进行无菌试验。抑菌试验通常使用枯草芽孢杆菌(CMCC63501)和白色念珠菌(CMCC98001)。除此之外,还应考虑加入环境和无菌检查中发现的典型微生物。无菌模拟介质用无菌水分散后,加入到无菌培养基中,达到模拟工艺选用的浓度范围,然后每份培养基中接种10-100CFU。阳性对照接种到不含无菌模拟介质的试管中,按照现行中国药典要求培养7天,所有试管应明显微生物生长。

  6.4 模拟灌装的数量和持续时间

  6.4.1 无菌工艺模拟灌装的数量应足以保证评价的有效性及完成模拟方案中设计的各种干预活动,通常模拟灌装的数量不宜低于正常生产分装数量。

  6.4.2 应对所设计的模拟方式、持续时间、灌装的数量、预期收率作出合理说明。

  6.4.3 模拟试验所用模拟介质的量,应能够覆盖无菌工艺设备的全部内表面,特别是混粉过程,应确保模拟介质覆盖混粉器内壁全部表面。

  6.4.4 考虑到模拟最差条件的需要,模拟关键无菌操作过程的维持时间不应低于实际生产用时。

  6.5 容器装量

  容器中培养基灌装量应考虑适宜微生物生长的需要和容器内表面覆盖的要求,灌装量不必与产品相同。适宜的装量既可保证产品通过倒置和旋转接触到容器所有内表面,又有足够的氧气支持微生物的生长。

  6.6 模拟试验方法的选择

  通常无菌原料药生产工艺由多个工艺单元构成。模拟试验方案的设计应考虑试验过程可连续性问题,并确定采用连续工艺模拟还是分段模拟。

  6.6.1 连续工艺模拟方式

  6.6.1.1 这种模拟方式是将整个无菌过程视为一个整体,模拟介质不间断地完成各个单元操作,并在最终分装容器内进行无菌培养和判定,以评价生产过程的无菌保障水平。

  6.6.1.2 连续工艺模拟方式的选择,取决于模拟介质在模拟过程中的适用性,如喷雾干燥工艺可采用液体模拟介质,通过模拟喷雾干燥过程,可将液体模拟介质转化为固体模拟介质,进而实现分装、密封等过程的模拟。

  6.6.1.3 连续工艺模拟可以真实反映整体无菌保障水平。但也有其不足之处,如发现污染,调查污染源的难度较大。

  6.6.2 分段模拟方式

  6.6.2.1 分段模拟方式是将无菌生产过程按照工艺单元分割成若干段,逐段进行模拟试验,分段数量取决于工艺过程和模拟介质。模拟试验最终的结果是各段独立模拟试验结果的累积,对一些无菌工艺而言,如结晶工艺,可根据需要变换采用液体或固体模拟介质,保持与实际工艺过程的一致性。

  6.6.2.2 分段工艺模拟的优点是可以特定评价某一单元操作的无菌风险,如发现微生物污染,相对于连续工艺模拟更易于发现污染源,进而采取针对性纠正措施。

  6.6.2.3 分段模拟方式也有不足之处,如:需要更多种类或数量的模拟介质;模拟介质需要多次无菌化处理,增加潜在污染风险;需要采集更多的物料、环境和人员监测样本进行评价。

  6.7 最差条件的选择

  最差条件并不是指人为创造的超出允许范围的生产状况和环境。为了确认无菌工艺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应通过风险评估并结合无菌生产工艺、设备装备水平、人员数量和干预等因素来设计模拟试验的最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6.7.1 人员

  应充分考虑人员及其活动对无菌生产工艺带来的风险,如模拟生产过程的最多人数,当操作人员数量减少可能导致其他方面污染风险增加时,则此类条件也视为最差条件之一。参与人员应包括日常参与到无菌生产的全部人员,如生产操作、取样、环境监测和设备设施维护人员,同时应考虑以上人员交叉作业、班次轮换、更衣、夜班疲劳状态等因素。

  6.7.2 时限

  应适当考虑模拟实际生产操作过程中房间、设备、物料消毒或灭菌后放置的最长时间及最长的工艺保留时限等,如:混粉或分装前的等待时限。

  6.7.3 分装速度

  模拟试验应涵盖产品实际灌装速度范围,基于无菌风险的角度分析评价灌装速度对工艺过程及其他方面的影响程度。如模拟最长的暴露时间或模拟最大操作强度/难度。

  6.7.4 环境

  6.7.4.1模拟试验挑战的最差环境,应考虑选择无菌生产周期的末端,或连续生产期间,环境消毒周期性内最长的时间间隔。

  6.7.4.2 日常生产中,针对微生物污染事件而制定了纠正措施。在模拟试验时,应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给予确认。

  6.8 干预设计

  6.8.1 概念

  干预是指由操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无菌工艺生产有关的所有操作活动。干预可分为固有干预和纠正性干预。固有干预是指常规和有计划的无菌操作,如环境监控、设备安装或容器更换等;纠正性干预是指对无菌生产过程的纠正或调整,如更换部件、设备故障排除等。

  6.8.2 原则

  无菌生产过程各种允许的干预活动应该文件化,明确规定正常生产活动和干预活动,模拟试验中干预设计应与实际的生产活动保持一致,模拟试验不应挑战不合理的干预,以证明其合理性。在模拟试验方案中应制定干预清单和实施计划,模拟试验时逐一实施并记录。

  6.8.3 干预类型及频次

  6.8.3.1 模拟试验方案中应明确规定固有干预和纠正性干预(如维修、故障停机、设备调试)的类型、频次。

  6.8.3.2 固有干预及经常发生的纠正性干预应在每次模拟中都实施,偶发性的干预可周期性的模拟。如无菌生产过程意外暂停或重启、无菌状态下设备、设施偶发故障排除等。

  6.8.3.3 模拟试验应设计并实施足够多的纠正性干预。干预频次的设计应考虑生产过程按比例覆盖模拟试验的全过程。

  6.8.3.4 对于无菌取样过程,应考虑分布在分装的前、中、后阶段,调整装量、取样、重复密封过程均应考虑模拟,并为生产过程中处理该类问题提供参考。

  6.8.4 人员

  实施干预的人员(应包括操作、维修人员等)应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能够按规定的程序实施各种干预。标准化的固有干预可由部分操作人员实施并据此评价其他人。对于复杂操作,如分装机装配或故障排除等,每个从事此类操作的人员都应在试验过程进行模拟,操作条件不应优于日常生产的操作条件。

  6.8.5 干预后产品(容器)的处理

  实际工艺中如明确规定受干预影响的产品(容器)应从生产线上剔除,在模拟试验时也可剔除,模拟试验时产生的这类产品(容器)可不培养。无需培养的培养基应予以记录并评估其合理性。如在干预发生前已经密封,但在日常生产中按规定不需要剔除的产品,模拟试验时也应保留、培养并纳入评估。

  6.8.6 记录

  模拟试验过程中的所有干预必须记录,用以评估干预对无菌保证的影响。纠正性干预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纠正性干预的类型、位置、次数;固有干预记录至少包括干预内容和发生频率等信息。

  6.9 容器规格

  对于生产线存在多种相似的容器规格(如:同一品种的不同容器规格)时,应通过风险评估选择模拟的容器规格,通常选择最小和最大尺寸的容器进行模拟。特殊规格的容器应考虑单独进行模拟。

  6.10 培养与观察

  6.10.1 模拟介质的处理

  无菌工艺模拟试验结束后,应对所使用的模拟介质(培养基、安慰剂)进行全部处理和培养。非培养基模拟介质可通过适当的无菌过滤器系统将微生物转移至滤膜或其他便于培养、观察的介质上,之后滤膜或其他介质浸入培养基内进行培养;也可在最终包装容器内加注无菌培养基进行培养。培养基的浓度应能支持潜在微生物的生长,如:TSB一般浓度控制在3%水平。

  6.10.2 培养条件

  6.10.2.1 应对容器翻转、倒置等,确保培养基接触容器(包括密封件)的所有内表面。培养时间至少14天。可选择两个温度进行培养:在20℃-25℃培养至少7天,然后在30℃-35℃培养至少7天。如选择其他培养计划,应有试验数据支持所选培养条件的适用性。在整个培养期间应连续监控培养温度。

  6.10.2.2 如实际生产过程中,分装容器内需要填充惰性气体,在模拟试验过程应考虑用无菌空气替代,避免影响微生物生长。

  6.10.2.3 如必须采用惰性气体用于模拟厌氧无菌工艺(氧气浓度低于0.1%)及培养厌氧微生物,应确认惰性气体与所选培养基的组合,能够支持微生物的生长。

  6.10.3 培养后的检查

  6.10.3.1 培养结束后,应对所有模拟灌装产品逐一进行无菌性检查,通常应在合适的照度下进行目视观察。

  6.10.3.2 在培养期间定期观察培养基的培养情况,如在培养期间发现异常情况时应进行进一步调查。如在检查中发现密封缺陷的灌装产品,应进行适当的原因调查并采取纠正措施。

  6.10.3.3 培养容器不透明时,应考虑将转移至透明容器观察,以确保有阳性时能被观察到。

  6.11 计数与数量平衡

  为保证模拟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应对各阶段灌装数量进行准确计数,如灌装数量、干预剔除数量、培养前数量和培养后无菌检查数量,各阶段数量应平衡。如发现不平衡,应调查原因并判断本次模拟试验结果的有效性。

  6.12 环境及监控

  6.12.1 环境监控方案设计

  应通过风险评估确定日常生产环境监控的各要素,如取样点、取样对象、取样频率、警戒和纠偏标准、实施方法等。模拟试验时应采用与日常生产相同的环境监控方案为基础,模拟生产状况,包括采样仪器、耗材的转移、消毒等,任何异于日常环境监控的情况都应有说明和记录。

  与实际生产过程相比,模拟试验中的环境监控应考虑增加额外的监测环节,如人员监测。

  6.12.2 环境监控数据处理

  6.12.2.1 环境(包括人员)监控的数据结果用于评估模拟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条件是否适宜于生产。当模拟试验出现阳性结果时,环境监测数据可用于进行根本原因的调查。

  6.12.2.2 模拟试验时发生的环境偏差并不是模拟试验成功的否决条件,是否通过试验取决于调查的结果。环境监测结果异常时,即使试验结果成功,也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和纠正。即使最终决定在环境监控结果超出纠偏标准时无菌工艺模拟试验依然通过,也不意味着日常生产可以在同等环境偏差的条件下进行。

  6.13 人员因素

  所有被授权进行无菌操作的人员,包括生产操作人员、监督人员和维修人员等,每年至少参与一次成功的无菌工艺模拟试验。

  7. 可接受标准与结果评价

  无菌工艺模拟试验可接受标准应当遵循现行GMP无菌药品附录中的有关规定。

  7.1 应采用定性标准判定模拟试验结果,定性标准意味着模拟试验只接受零污染的结果,排除了定量标准中识别微生物污染来源的困惑和潜在不确定性风险。

  7.2 应通过评估确定模拟介质的预期收率,并作为模拟试验结果可接受标准之一。

  8. 污染调查与纠正措施

  8.1 无菌工艺模拟试验存在污染,即意味着无菌保证可能存在问题,出现的任何污染样品均应视为偏差并彻底调查,并为改进无菌工艺提供数据支持。

  8.2 可通过查看无菌工艺模拟试验的录像或现场记录,还原模拟试验过程中人员操作行为、干预及设备运行等状况,有利于分析问题的来源。对无菌工艺模拟试验实施过程相关的所有记录进行详细调查,并关注各种偏差、验证、变更等,所有偏离原始验证状态情况均应逐一评估并说明。检查所有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资质确认记录。

  8.3 建议对模拟试验中发现的微生物进行鉴别,以便开展污染途径的调查,并列入企业微生物菌种库。

  8.4 调查的关键是查找污染来源,结合调查需要,应制定一个完整的取样和微生物鉴别计划,调查过程应有记录并归档。调查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并得到质量管理部门的批准。

  8.5 如调查找到指定的原因,应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再次进行模拟试验,以证明措施的有效性。如调查无指定原因,应对生产工艺过程的无菌控制开展系统性评估,在现有模拟试验方案的基础上增加取样点和频次,以获得更多数据支持原因调查,同时应适当增加试验批次。

  9. 模拟试验的周期与再验证

  9.1 新建无菌生产线,在正式投产前,每班次应当连续进行3次合格的模拟试验。

  9.2 正常生产中,每班次每半年应至少进行一次模拟试验。对于因停产的生产线,在恢复正式生产前应考虑进行无菌工艺模拟试验。

  9.3 空气净化系统、无菌生产用设备设施、无菌工艺及人员重大变更或设备的重大维修后,应进行风险评估确认再模拟试验批次。

  9.4 应充分评估生产线的风险,在发现设施、人员、环境或工艺的持续监测出现不良趋势或无菌不合格时,也应考虑再次进行模拟试验。

  10. 无菌工艺模拟试验的局限性

  无菌工艺模拟试验虽然基于无菌风险而开展的,但考虑到每次无菌操作过程的唯一性,成功的无菌工艺模拟试验是允许正式生产的必要条件,但应注意其局限性。

  10.1 以现行药品GMP法规要求为准则,评价无菌生产过程的法规符合性,低于规范要求的无菌工艺过程,不能通过模拟试验来证实其无菌控制的合理性。

  10.2 虽然可通过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来评估无菌生产工艺的可靠性。但当产品无菌检查出现阳性时,不能以模拟试验结果,排除生产过程所带来的污染可能性。

  10.3 模拟试验过程引入了模拟介质,存在残留或促进微生物滋生的潜在风险。因此,模拟试验完成后模拟介质应进行清洁和有效性确认。

  11. 术语

  无菌原料药: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原料药。

  无菌工艺:物料、器具经过灭菌处理,并在无菌防护下加工获得最终产品,且产品装入其最终容器后不再进行任何灭菌处理。

  无菌工艺模拟试验:用模拟介质代替产品,模拟无菌工艺过程,来评估无菌生产过程的无菌保障水平。

  “密闭”系统:是指系统在使用前采用经验证的灭菌程序进行在线灭菌或密闭后灭菌,并在一个完整生产周期内能够耐受压力或真空,系统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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