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痛宁颗粒等七种药品虚假宣传被停售
本报讯 昨天,北京市药监局发布公告,“颅痛宁颗粒”等七种药品因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存在扩大药品主治范围、绝对化疗效承诺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被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销售。
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企业应停止违法广告所涉药品在本市各媒体的广告发布,并按照有关要求,在原违法广告发布媒体的相应版面,以不小于违法广告大小版面发布更正启事,更正启事的发布频次不得少于原违法广告的发布频次,以消除影响。
被停售药品名单:
药品名 |
批号 |
企业 |
颅痛宁颗粒 | 国药准字B20040012 | 黑龙江省济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 |
益安宁丸 | 国药准字Z20063087 | 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 |
便秘通软膏 | 国药准字B20050065 | 吉林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和胃安眼丸 | 国药准字Z12020709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
舒筋定痛片 | 国药准字Z1202510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
雏凤精 | 国药准字Z37020144 | 济南宏济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脑塞通丸 | 国药准字Z20013115 | 吉林特研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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