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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23个新标准将于4月1日实施

2018.3.27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六价铬的测定流动注射-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等10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1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流动注射-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HJ 908-2017);

  2 《水质多溴二苯醚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09-2017);

  3 《环境空气气态汞的测定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10-2017);

  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

  5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6 《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总磷的测定喹钼柠酮容量法》(HJ 545-2017);

  7 《固定污染源废气氯气的测定碘量法》(HJ 547-2017);

  8 《土壤和沉积物有机物的提取超声波萃取法》(HJ 911-2017);

  9 《固体废物有机氯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12-2017);

  10 《环境标准样品研复制技术规范》(HJ 173-2017)。

  以上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年8月18日批准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38-1999),2005年3月24日批准发布的《环境标准样品研复制技术规范》(HJ/T 173-2005),2005年11月9日批准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环境保护部2009年12月30日批准发布的《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总磷的测定喹钼柠酮容量法(暂行)》(HJ 545-2009)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氯气的测定碘量法(暂行)》(HJ 547-2009)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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