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对本辖区所有项目县(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我部将根据各地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按照项目县数量、抽查比例、工作开展情况和信息宣传情况,确定抽查项目县。抽查项目县数量一般为5%左右,名单由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办公室确定。

  四、检查方式

  自查和抽查组由项目管理专家、教学科研单位专家、推广单位专家、财会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直接访问、听取汇报、座谈讨论、查验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分项计分,综合评价,定性与定量结合,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进行评定。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形成本区域自查报告,并附上各项目县得分评价表,部级抽查形成抽查报告。

  五、其他事宜

  各省区市和项目县要结合项目检查以及秋收、秋冬种工作,加强对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信息宣传,重点宣传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情况及对粮食生产的贡献情况,做到对上有信息,对下有指导,对外有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