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企业标准化既是从源头抓好质量的治本之策,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效措施。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鼓励企业自觉开展标准化工作。”李小琳的这番话,既道出了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主体地位,又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李小琳建议,国家标准委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支持企业“走出去”。要通过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并通过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逐步使我国的标准化工作与国际接轨。

   李小琳最后强调了加大标准宣传教育、管控好标准体系的重要性。她指出,一方面,要加大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用标准规范行为和习惯,形成人人守
标、人人执标、违标可耻、违标追责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大监督、处罚,破解标准真空,让标准成为政府管控的重要职能,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