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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华电集团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矿区不连沟煤矿改扩建项目(180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3.4.11

原文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1/202303/t20230331_1024772.html

名  称

关于中国华电集团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矿区不连沟煤矿改扩建项目(180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00014672/2023-00090

  分  类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

  生成日期2023-03-27

  文  号环审〔2023〕27号

  主 题 词

关于中国华电集团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矿区不连沟煤矿改扩建项目(180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中国华电集团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矿区不连沟煤矿改扩建项目(180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函》(不连沟煤业环〔2022〕24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意见

  该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2007年11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复该煤矿规模为1000万吨/年的项目环评文件;2011年2月,原环境保护部同意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规模1000万吨/年。2012年以来,该煤矿生产能力擅自从1000万吨/年逐步扩建至1800万吨/年,现生产规模已达1800万吨/年,扩建项目未履行环评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处,并进行了责任追究。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该项目规划井田面积约33.21平方公里,设计可采储量约5.35亿吨,设计生产能力1800万吨/年,服务年限约22.9年。采用斜、立井混合开拓方式,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和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工艺。设计开采石炭系上统太原组上段6号、6下号、9上号、9号等4个煤层,矿井属低瓦斯矿井。全井田共划分为2个水平,每个水平划分为3个盘区,其中首采区为6号煤3盘区,面积为9.15平方公里,服务年限约为13.2年。

  该项目已建成主斜井(净宽4.5米,配备带宽1.8米带式输送机,最大原煤提升能力1932.26万吨/年)、副斜井(净宽6米,净断面21.2平方米)、选煤厂(建设规模1500万吨/年,采用重介选煤工艺)、回风立井(净直径6米,净断面28.3平方米、回风量228.03立方米/秒)、进风立井(净直径6米,净断面28.3平方米、进风量38.33立方米/秒)、原煤仓(共2座,单仓容量3万吨)、产品仓(6座,4座单仓容量3万吨,2座单仓容量0.5万吨)、矸石仓(1座,总容量0.2万吨)、矿井水处理站(900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处理站(720立方米/天)、危废暂存间等公共和辅助工程等,产品煤主要依托封闭输煤廊道及铁路专用线外运。本项目拟在现有工程基础上,新建一套洗选生产线,洗选能力由1500万吨/年扩建至1800万吨/年,新建矸石注浆充填系统(一期新建矸石充填系统,充填能力50万吨/年,预计2024年10月建成;二期新建注浆充填系统,注浆充填能力100万吨/年,预计2028年6月建成),2024年供暖季前利用大路煤矸石热电厂集中热源替代已有燃煤锅炉,利用乏风余热替代风井场地的燃气锅炉,新建选煤厂除尘系统等公用环保工程。

  该项目为保供煤矿,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内能煤开字〔2021〕885号文件承诺将项目纳入准格尔矿区总体规划调整,目前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及规划环评工作正在开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以矿安综函〔2022〕80号文件核定不连沟煤矿生产能力为1800万吨/年。项目实施可能对生态、地下水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项目位于鄂尔多斯黄土高原,属准格尔黄土丘陵沟壑农田草原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井田呈黄土沟峁、丘陵地貌,地带性植被为暖温型典型草原,覆盖度以中、高为主。井田内分布有二级国家级公益林、村庄等保护目标。项目开采后地表80%以上将形成地表沉陷,沉陷以轻度、重度为主,将加剧土地沙化,对二级国家级公益林、村庄等环境保护目标和局部区域生态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水环境影响。矿井范围内无常年性地表水体。评价区自上而下主要含(隔)水层包括第四系全新统风积沙层透水不含水层、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层潜水含水层、第四系上更新统马兰组透水不含水层、新近系上新统红土层隔水层、白垩系下统志丹群孔隙裂隙承压含水层、白垩系下统志丹群底部玄武岩隔水层、二叠系中统石盒子组孔隙裂隙层间承压含水层、二叠系中统石盒子组下部泥岩隔水层、二叠系下统山西组孔隙裂隙层间承压含水层、石炭系上统太原组孔隙裂隙层间承压含水层、石炭系上统太原组下段隔水层、奥陶-寒武纪碳酸盐岩类岩溶裂隙含水层。井田内分布有居民水井、天桥泉域等保护目标,居民水井自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潜水含水层取水,煤炭开采对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潜水含水层影响较小,但沉陷对居民供水有一定影响;天桥泉域主要含水层为煤层下伏的奥陶-寒武纪碳酸盐岩类岩溶裂隙含水层,煤炭开采对奥陶-寒武纪碳酸盐岩类岩溶裂隙含水层影响较小。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若发生渗漏,可能会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矿井水、生活污水、煤泥水等若直接排放,将可能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其他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运营期原煤筛分、破碎、转载、矸石充填系统矸石破碎等环节产生的扬尘等,通风机房、破碎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等,将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二级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其生态功能不降低。对井田内受采煤影响的村庄,采取搬迁、留设保护煤柱等保护措施;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和生态监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观测和生态影响跟踪监测。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制定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统筹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沙治沙等相关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采取加强养护管理等措施夯实修复基础,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保障区域生态功能。开展生态系统功能评价、矿井生态整治成效评估以及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跟踪研究,不断优化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确保项目实施不对区域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期、运营期应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对地质构造的探测,以保护地下水水量、水质为目标,必要时优化建设、开采和保护方案。运营期,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居民水井的跟踪观测,受影响居民在受沉陷影响前完成搬迁,制定居民供水预案,确保居民用水不受项目实施影响。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对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建立地下水跟踪监测系统,尤其是加强导通区域的水位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减缓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避免产生次生影响。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矿井水、生活污水经现有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煤厂、矸石制浆、井下生产及洒水降尘等,不外排。跟踪监测矿井水水量、水质变化情况,适时优化矿井水处理规模、工艺,确保矿井水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建立足够容量的应急池,加强相关设施运行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各类污(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应在2024年供暖季前利用大路煤矸石热电厂的集中热源替代燃煤锅炉,利用乏风余热替代风井场地的燃气锅炉,替代前锅炉废气排放应符合相关标准。原煤、产品煤、矸石采用筒仓贮存,新建矸石注浆充填站筛分破碎产尘点等处配备除尘器,扩建选煤厂的洗选车间破碎筛分环节采用全封闭措施,并配备超声雾化除尘设施,其他产尘点采取抑尘措施。煤炭采用全封闭输煤廊道和铁路专用线外运。加强瓦斯的监测,按照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五)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和敏感点噪声达标。掘进矸石不出井,洗选矸石优先实施减量化综合利用,尾矸先期依托中低产农田改造项目进行综合利用,后期全部充填井下,应尽快实施矸石注浆充填,优化注浆工程地面管路布置,充填过程中做好采煤与注浆的衔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送市政垃圾场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应按照1800万吨/年的规模建设和生产,不得擅自增加规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后续若实施改扩建,应符合矿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项目验收后满5年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3年3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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