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于韬购买论文问题。经查,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于韬为通讯作者、刘宏旭为第一作者的论文“Reduced mir-125a-5p level in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is associated with tumour progression”,系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中国医科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终止于韬承担的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计划项目、责令退回项目资金,取消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资格5年,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取消刘宏旭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资格5年,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

  三、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张坚购买论文问题。经查,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张坚为第一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青岛大学张建立为第二通讯作者的论文“ Interleukin-35 expression is associated with colon cancer progression”,系张坚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张建立监管不力并使用该论文申领科研奖励。青岛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取消张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5年,终止或撤销其依托论文获得的科研项目、学术奖励、荣誉称号等;对张建立给予警告处分,并追回已发放的科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