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我国目前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有哪些?现在的相关法律存在哪些问题?

  于文轩: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专门的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涉及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立法主要包括:2009年《食品安全法》、200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以及您提到的2007年《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等。

  以标识制度为例,在标注方法方面,《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要求对3类产品实行强制标识。这3类产品是:转基因动、植物和微生物;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分的产品加工制成,但最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分的产品。但是,该管理办法对于何为“直接加工品”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该管理办法还将强制标识要求仅限于“直接加工品”,对于“间接加工品”则没有规定需要标注,这有可能为经过深加工的转基因农产品提供潜在的销售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