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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这4批次酒类产品检出不合格

2020.3.26

  3月26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冷冻饮品和调味品4类食品536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均为酒类产品。

  信息显示,有3批次样品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分别为: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红粱魂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赛台酒庄酒(传承经典)、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金力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力来品鉴酒、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聚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黔芝堂(配制酒)。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其含量应符合标签明示要求。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还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产品出厂检验结果不准确。

  另外,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黎平县中潮镇宏发米酒坊生产的米酒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遵义市、黔东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以上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2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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