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单位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审批情况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取证申请进行了审查,拟批准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取证申请。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上述单位许可证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日期: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4日
二、联系电话:010—65646051
三、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
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设备处(100006)
四、电子邮箱:nnsadnc@me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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