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月”期间,各主办单位将共同组织、动员企业举办全面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发布会;开展质量隐患排查和整改、技术革新以及“七查一访”等活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将广泛发动企业职工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学习质量安全知识,掌握质量应用技术,提升质量品牌效益。开展提合理化建议、群众性质量改进和质量攻关活动,以及岗位练兵、技术大比武、质量知识和技能竞赛活动,动员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积极参与“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青年创新创效”等活动。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动员引导广大青年职工争当“青年岗位能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加强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积极推进工程质量法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强化以保障性住房,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程等为重点的民生工程质量监管。

   《通知》要求,9月初,各地要组织开展“质量月”现场咨询活动。在“质量月”期间,各地要举办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书法、绘画、摄影比赛、文艺演出、专题晚会、质量大讲堂等活动,营造活动氛围。要开展质量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深入群众,为群众服务。要研究成立质量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参观学习,普及质量安全知识。

   《通知》指出,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策划,积极创新“质量月”活动的内容、形式,不断扩大社会参与程度,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力争打造出“质量月”活动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