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表示,荧光增白剂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定性的化学毒物,是一种致癌物质。“然而,蓝月亮洗衣液的外包装并没有标注警示信息,相反除‘安全环保’外,还明确说明‘婴幼儿衣物、内衣同样适用’,是一种虚假宣传行为。”

  为此,王海成为王峰的代理人,将蓝月亮、杨澜等起诉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无独有偶,广州的消费者叶先生在使用蓝月亮深层洁净护理洗衣液后,手臂出现轻微红肿发痒等不适症状。停用该产品后,上述症状消失。王海作为其代理人,日前已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书中,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洗衣液被指含有荧光增白剂。昨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蓝月亮:国家允许使用

  “关于荧光增白剂在洗涤剂中的使用,国家有相关的行业标准,是允许使用的,而且在国际上,日本、美国和欧盟等地都允许在衣物洗涤剂中使用,目前国内的洗衣粉、洗衣液均广泛使用标准规定的两类荧光增白剂。”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邓岗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