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尾气排放不仅影响空气质量,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昨天,来自北京大学医学部和首都医科大学的呼吸学科专家告诉本报记者,机动车尾气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尤其是备受关注的细颗粒物PM2.5,由于它能进入肺脏的最深部,引起或加重哮喘病、急性呼吸系统症状(如咳嗽呼吸困难或呼吸疼痛)、肺功能损伤以及慢性支气管炎,对老年人和儿童的危害尤为明显,“这部分群体置身于车辆拥堵路段,就会产生很明显的呼吸道不适的体感反应。”

  清洁目标

  力争2016年实施国Ⅵ标准

  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加大机动车管理力度,到2017年,机动车保有量将控制在600万辆内,还将淘汰100万辆老旧机动车,在控制机动车数量的同时,不断提升机动车的环保品质。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自1998年以来,本市陆续制定修订了30多项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和与之相关的标准。2000年经市人大批准,制定了《北京市实施办法》,其中增加了机动车排放管理的有关内容。目前,本市结合当前实际正在制定《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预计2014年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