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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企业违法排污超标441倍

2017.5.03

  厂区雨水窨井内污染物最高浓度竟超标400多倍!江苏省常熟市公安局近日对当地一家铆焊厂有限公司向外环境排放酸性物质污染河道一案进行调查。查实该公司直接填埋废弃车间内盐酸池、清水池、草酸池和磷化池,造成池内积存水溢出流至外湖。目前,该公司涉案人员均到案受审。

  今年2月底,常熟市环保局向常熟市公安局转递线索:当地某铆焊厂有限公司可能通过雨水管网向外环境排放酸性物质,造成该公司厂区东南面外湖漕河河水泛黄。常熟市公安局接到线索后,于3月1日派员会同常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当场对厂区4个雨水窨井、厂外外湖漕河河水进行采样。

  经监测,该厂4个雨水窨井内总锌分别达到882毫克/升、261毫克/升、113毫克/升、524毫克/升,分别超过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441倍、130.5倍、56.5倍、262倍。依据相关规定,常熟市环保局将此案移送当地公安局。

  3月8日,常熟市公安局依法刑事传唤该公司董事长陈某某、生产厂长徐某某、股东徐某某。经讯问,三名嫌疑人交代,2005年左右,公司成立表面处理车间,进行金属表面除锈、镀磷化膜防锈处理,该车间未进行过环评且无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管网,之前生产中产生的废水通过车间墙角的洞口,排放至厂区北面的小树林,或者通过车间南面的雨水管网排放至外湖漕河。

  2015年该车间停产,2017年该厂将办公楼、生产车间、表面处理车间整体出租,承租方表示将表面处理车间用作仓库,需要厂方事先将该车间进行改造。但是在改造过程中,厂方没有对表面处理车间内的盐酸池、清水池、草酸池、磷化池内的积存水进行处理,而是直接使用建筑垃圾进行填埋,造成池内积存水液面抬高溢出,后通过雨水管网流到了外湖漕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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