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在牧区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方面投入较多,但对草原生态保护和牧业生产的投入力度不足,惠牧的生产性补贴政策明显少于惠农的政策。

  畜产品供应不受影响

  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基本思路是,在全国主要牧区可利用天然草场范围内,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基本达到草畜平衡,促进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逐步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持续增收的双赢目标。

  从2011年开始,中央财政安排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34亿元,在内蒙古、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施禁牧补助。二是实施草畜平衡奖励。三是落实对牧民的生产性补贴政策。四是安排奖励资金。

  有关负责人认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根本目的是保护草原生态环境,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牧民增收,不会对畜产品供应产生影响。因为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不是简单减少牲畜饲养量,而是要大力推行舍饲半舍饲圈养和划区轮牧,提高牧区畜牧业生产水平,使草原生态保护和畜牧业发展步入良性轨道。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产肉大国,人均肉类占有量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综合生产能力较强。从长远看,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后,草场生产力将不断提高,草原草场承载能力将日益增强,有利于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畜产品的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