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中方项目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中英文项目申报表和项目信息表(见附件,可通过科技部官方网站和国际科技合作网下载)。其中,中文申报表是中方评审的主要依据,需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和推荐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

  6.3中英文项目申报表一式一份,由推荐部门出具推荐函(注明推荐项目名称及项目总数)统一报送。未通过推荐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6.4推荐部门是指项目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合作的有关司局,或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

  6.5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中英文申报表和项目信息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IDMJRP-项目单位-项目名”。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7.1中新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双方将通报各自评审结果,并据此共同协商和确定首期中新互动数字媒体联合研发计划支持的项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以发文形式通知最终立项的中方项目单位,未立项的项目将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