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中标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质量档案,将中标企业产品质量监督信息录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网。对两次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安全性项目不合格以及故意违法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报告当地政府,依法查处,吊销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建议有关部门取消中标企业家电下乡产品资格。

  通知提出,各地质监部门应督促中标企业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检查企业“三包”制度,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三包”规定,及时处理“三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鼓励企业上门服务,为用户解决使用中的技术问题。

  通知强调,各地质监部门应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系统的作用,围绕家电产品及时受理农村用户举报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组织有关机构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状况、消费者满意程度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向企业反馈相关信息。

  通知指出,各地应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家电产品违法行为。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的执法检查,严查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