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首个地市级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成立

2016.12.06

   11月22日,齐齐哈尔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正式成立,并由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实施保护。示范区的建立创新性地打破了以往以县域名义申报保护区的界限,成为我国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的一家地市级的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

   为落实质检总局及黑龙江检验检疫局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要求,齐齐哈尔检验检疫局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以加强地方产品品牌建设为切入点,围绕齐齐哈尔绿色食品之都和生态资源优势,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齐齐哈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对齐齐哈尔局提交的《关于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报告》作出批示,同意齐齐哈尔局关于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建议,并责成有关部门相互配合,推动落实。经齐齐哈尔局及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齐齐哈尔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也已获质检总局受理并公告予以保护,目前保护区已有6个受保护的产品。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实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是中国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生态原产地产品占领高端消费市场的有效手段;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有利于提升产品的竞争力。为生态原产地产品提供行政保护,可以有效地保护产品的合法权益,打造通向国内外市场的绿色通道,大大提升生态原产地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整体形象、消费信心、知名度、信誉和产品附加值;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能够获得国家的政策扶持。对取得保护的产品给予科技资金支持、列入优先采购清单、开辟通关绿色通道、减免所得税等。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