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提出,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种~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吴永佩介绍,根据卫生部的调研结果,目前我国医疗机构使用的抗菌药物有150种~160种,但是有些是国外早就淘汰的品种,根本不符合安全、有效、经济的药物遴选原则。

  据了解,我国现有喹诺酮类抗菌药18种,而很多国家仅有6种就可以满足临床需要。β-内酰胺酶抑制剂同样也很混乱,吴永佩说,这类药品中很多加酶抑制剂都是没有意义的,全凭研究者自己想象,缺乏科学试验依据。患者使用这样的药不但会引起毒副反应,还增加了耐药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