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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

2019.6.05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到,化工园区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值得注意的是,当化工园区出现产业规划改变、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量发生明显变化、地质条件变化、发生区域性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时,该化工园区必须重新进行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告》(2019年第7号)的要求,由广东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组成的标准起草小组在申报稿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调查研究、标准起草、工作组讨论、单位内审后,形成了《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

  为了更好地完善该项标准内容,现将《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报送有关单位和专家,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有关单位和专家回复时,请将意见和建议填入征求意见表(附件2)相应位置,属单位意见的请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盖章的征求意见表原件扫描或拍照回复;属专家个人意见的请打印后签名,并将签名的征求意见表扫描或拍照回复;收到征求意见稿的单位和专家,如逾期不回复的视同无意见和建议。敬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于2019年7月5日之前将扫描件或照片回复到邮箱:Gdtc81@126.com,联系人:冯少真,电话:020-83135432,13694260757。

  您的宝贵卓见对于本标准具有决定性影响,对于您的帮助,谨致上最诚挚的感谢!

  附件:1.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

  2.《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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