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规定了婴幼儿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要求,与2011年公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形成我国食品标签标准体系,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食品标签标准体系基本一致。该标准修订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定义,明确了其分类,对其食品标签中营养素的表达方式和声称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特别规定了“不应对0~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等,对保障婴儿全面、平衡的营养,避免标签上夸大和不实声称,规范行业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标准二部副主任王君详细介绍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相关情况,鉴于由致病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全球主要的食品安全问题,该标准对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类制品11大类预包装食品分别制定了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5种致病菌的限量规定。该标准还明确提出控制食品中微生物污染的根本理念;结合食品、致病菌特点,设定了“致病菌-食品”组合;同时按照生物性污染的规律,采用了分级采样的方案。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完善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有助于有效控制食品中的致病菌污染,从而预防微生物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