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各国政府需要就如何协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达成一致,其中包括适应气候变化、限制排放增量、气候援助资金、森林绿化、技术应用与转让等重要议题。

  第三,发达国家应切实履行资金援助承诺,帮助发展中国家采取行动。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时,发达国家承诺2012年前每年提供300亿美元的“快速启动”资金,并到2020年前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的援助资金。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落实这些承诺是表明发达国家有诚意推动气候谈判的“重要信号”。

  第四,各国政府需要以一种透明且可信的方式,衡量、报告和核实它们达成的相关协议。

  第五,各国政府同意达成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但它们需要确定以何种形式体现这种“约束力”,即未来的协议是立足于国际层面,还是国家层面,或者基于某些共同遵守的原则或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