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编制出台的《国家林业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划定了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4条生态保护红线。国家林业局强调目前要从4个方面牢牢守住这4条红线。

  一要严格落实保护规划。把划定的红线落实到省、市、县,落实到地图上、地块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以规划管地、以图管地”的管理模式,实现全国林地管理“一张图”。

  二要健全保护法规制度。对已经有法律法规保障的生态红线,必须依法保护管理。还没有法律保障的生态红线,要尽快推进立法。尽快制定最严格的管制原则和管理办法。

  三要推进生态用地可持续增长。通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推进生态自我修复,加大对石漠化和沙化土地、工矿废弃地、退化湿地治理等,有效补充生态用地数量,逐步恢复生态系统功能。

  四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通过开展非法占用林地、湿地或沙地案件查办督办、行政被许可人监督检查、专项打击行动等有效措施,依法严查毁林开垦、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湿地和沙地等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