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包括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劳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福利、老龄服务等基本社会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监督、职业安全卫生、医疗服务、中医药等公共医疗卫生;绿化和市容、水务、公共交通、公园和风景园林、智慧城市建设等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校园安全、社会治安、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地下空间安全、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城市运行安全;社会公益科技服务;公共行政服务等。

  此次专项资金向以上六大重点方向和领域倾斜,并且对纳入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规划或工作重点计划,在标准制修订、承担标委会工作、示范试点和采用国际标准中已取得“新突破、新成效、新进展、新水平”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重点资助。申请项目限于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30日获得批准的项目,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批准日期截至今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