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19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科协办发组字〔2019〕1号

  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和完善院士制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受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委托,中国科协负责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为做好2019年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根据《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一)推选渠道

  1.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推荐(提名)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推荐(提名)。

  2.中国科协推荐(提名)的院士候选人由中国科协所属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有关全国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以下简称省级科协)推选。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