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药品从生产到流通可追溯的一项重要制度。

  据了解,在今年4月1日实现参加招标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扩大电子监管范围,到2012年2月底,实现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十二五”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望对所有药品实施电子监管,实现上市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质量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