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内,如有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学术失范行为,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者,可以书面方式向学会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如需保密,请注明)。有关材料请直接寄送至学会评估委员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同方科技大夏B座1812,邮政编码:100083)。

  公示期结束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批准公布。

  入选论文的简要情况如下(点击相关论文题目,可查看其中文摘要):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