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9月,广东省Ⅰ-Ⅲ类断面比例,山东、陕西等2省劣Ⅴ类断面比例与年度目标还有差距(各省份水质情况详见附件1)。

  全国7个省(区)共10个断面水质存在突出问题。其中,广东3个,内蒙古2个,山西、黑龙江、湖北、海南、云南各1个(详见附件2)。

  依照《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四川省存在水质预警断面(详见附件3)。

  云南、江西、山西、广东等4省“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进展相对滞后(详见附件4)。长江经济带云南、江西等2省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相对滞后(详见附件5)。山西、黑龙江、广东等15省(区)部分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低于90%,治理进度滞后(详见附件6)。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请相关地方高度重视仍然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制定实施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落实,确保全面完成碧水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