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代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必须以市场主体为基础。《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到
2015年,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整合,转企改制工作基本到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诞生于市场交易的需要,是买卖双方所必需的第三方质量信用服务,具有鲜明的市场属性和产业特征。虽然少部分机构具有公益性特点而由政府举办,但大部分都是经营性的市场主体。只有当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才能真正提供公正的质量信用服务,进而实现优胜劣汰。《意见》明确逐步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转企改制,抓住了机构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那就是要培育一大批合格的市场主体。

  三、现代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是提升综合化服务能力。无论是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还是计量标准咨询服务,实际上都是为了评价产品的质量水平,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和系统性,没有计量就没有标准的衡量,没有标准就没有检测的依据,没有检测就没有认证的来源。从企业角度来说,也需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供综合性的质量技术服务。《意见》针对我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功能相互割裂的现状,提出发展区域性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县(市)机构原则上整合为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这不仅将避免重复建设,更重要的是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机构核心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