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实施已逾10载的“原研药”制度,其功过是非众说纷纭,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该制度不符合国际通行商业规则,ZL过期就是过期了,已经不受法律保护,而我们通过行政命令给了它新的保护,从而造成不公平的药品定价机制。机制的力量对于行业的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只有理顺药品市场关系,让“公平合理”的理念在药品市场扎根,才能使广大患者享受到公平药价,而且在不久的将来,外资药企“原研药”一统天下的格局才可能被打破,民族药企被压抑的积极性才能被充分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