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舆论的追问,有关机构一会儿说“不宜对外报道”,一会儿说“这是国家机密”。连这些糊弄三岁小孩的话都说得出口,究竟是没有拿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当回事,还是赔偿基金背后隐藏着更大的不可告人的秘密?值得追问,更值得去反思:这类事故赔偿基金如何监管,谁来监管,制度上又如何来保障?

  事故赔偿基金不同于社会上的公益基金,带有明显的惩罚性。据观察,这类基金监管几乎处于一种无序甚至是放任自流的状态,既没有专门的制度来保障资金安全和透明,而且赔偿资金使用程序和监督方式缺乏应有规范,几乎是资金的实际操作者说了算。

  以三聚氰胺赔偿基金的剩余资金利息去向为例,据估计,1.92亿元2年多时间的利息至少也有上千万元,这些钱对于后续赔偿至关重要。然而,基金银行账户余额为1.92亿元,利息不知所踪。

  显而易见,像这类预付式的赔偿基金必须有独立的第三方来看管。以墨西哥湾石油泄漏事件赔偿基金管理为例,这一基金由美国政府和英国石油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管理,掌管人是著名律师肯尼思·范伯格。而三聚氰胺赔偿基金却是由与乳企有着利益关联的中国乳协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