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王 一样,7月11日上午,“失踪”多日的“莫剑、王绍生、何年发、王双发、王启文”等5人的家属,也收到县公安局当天签发、当天送达的《逮捕通知书》。

  记者看到:这6份《逮捕通知书》中,莫剑、王双发和王启文3人的3份《逮捕通知书》“办案人”一栏显示为空白,即没有办案人员签字。更让记者和家属看不懂的是:王启文和王双发两人的《逮捕通知书》是同一个文号——灌公刑捕通字 2010 71号。

  据家属陈述:“失踪”14人中,公安机关只给莫剑和王发生家属当天送达了无办案人签字的“拘留通知书”。

  刘正姣告诉记者,67岁的公公王绍生常年在外地做粮油生意,得知儿子因反对建垃圾场被抓后与公安人员论理,也在王发生被抓10天后的6月25日神秘“失踪”。直到今天她收到《逮捕通知书》,才知道公公因“妨害公务罪”被捕。

  7月10日,灌阳公、检、法司法机关下发《关于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为给犯罪分子悔过自新、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自《通告》发出之日起,限熊光发、李世书、莫加明、莫小明、刘正姣、陈叁壹等违法犯罪嫌疑人三日内到公安机关自首”。